元明以來的道教可分為廣義的正一與全真二大派。台灣道教屬於廣義正一派(火居道)傳統,道壇道士在地方上自立壇靖,可以娶妻茹葷,以儀式服務為業,與傳統社會的民俗文化及民眾生活關係密切。台灣道教概分為南、北二大主流傳統:台灣北部為正一派,標榜「專門吉事」,強調清淨觀,只做吉祥的紅事、不做白事,還有一個獨特的教派名稱:「道法二門」;台灣南部為「靈寶派」,紅、白事都做,俗稱「烏紅搭」。
道法二門的儀式傳統主要涉及公領域的地方醮典(道場)與私領域的民俗醫療(法場、小法事)二大範疇。道法二門道士不做喪儀(功德),相關地區喪儀採釋教(香花僧)傳統。故台灣北部俗稱道士為「紅頭」,釋教為「烏頭」,以吉/喪分類。烏頭與紅頭是臺灣最普遍但也最容易混淆的儀式分類詞彙,北部和南部的定義不同。台灣南部的烏頭指道士,紅頭指法師,主要以道/法分類。
道法二門的詞彙意涵在當代台灣多被理解為「正一道」與「閭山三奶法」,涵蓋道、法二大儀式傳統,道:道場/醮儀/天師門下/正一道,法:法場/驅邪儀式/閭山門下/閭山三奶法。在發源地詔安客家地區的原意僅指醮儀傳統,道:天師道/師/張天師/龍虎山,法:混元法/聖/北帝(玄天上帝)/武當山。
展品欣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