宗博季刊第111期

品味 23 經風暴,為弱勢債權人爭取權益;也為公眾人士包括 宗教界、藝能界,維護他們應有的權益。他曾被稱道: 「李永然律師和他事務所的同仁,真的很了解我們當 事人心裡想的又說不清的事,然後找出效用大的切入 點,讓我非常佩服」。 然而永然董事執業的信念,卻是佛法的「與人為 善,廣結善緣」,常存要雙方當事人「和解」的心念。 他認為,「和解」才是真正的雙贏,重視「和解率」 更勝於「勝訴率」。在人際相處中,「人和」很重要, 不結惡緣,廣結善緣,慈悲需要以正義及合法為基 礎,智慧為手段,他是以法律的專業,希望幫助更多 人解決問題,「斷一切惡,修一切善,度一切眾」。 訴訟的主體雖然是當事人,如果居間的律師能夠展現 善意,促成雙方相互理解與接納,解除怨恨,用智慧 化解紛爭,那麼律師的工作就是行佛法的工作,也是 「與人為善」的工作。 他所倡導的還有「法律生活化、白話化」運動、 提倡「預防法學」、推廣法學於各階層,尤其是青年 族群,坊間常見他主講法律常識、於寒暑假期間主辦 「高中法律生活營」(已辦 21 期,計有一千四百餘 名高中生參與),肩負教育正確法律觀念的責任;他 並輯集法律知識與實務、結合獨特的佛法觀點推廣出 版。這些都是為社會、為弘揚佛法,提升利他與社會 善的力量持續數十年的努力。 「人身難得,佛法難聞」,永然董事感恩今生遇 見佛法,也與靈鷲山及宗博館志業結緣,律師工作是 實踐慈悲與智慧活生生的歷練,也是他服務人群利他 向善,人生能圓滿豐潤的大修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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